- 装帧:平装
- 作者:刘娟
- ISBN:9787513055741
- 出版日期:2018-6-1
- 书名:民国山西村治研究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开本:24 × 17
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实践,从以宗族或乡绅等民间力量为主体的自发型自治模式向国家推动型自治转变。政府推动型自治模式中,影响范围最广、赓续时间最长的当属民国时期山西村治。民国时期的山西正是结合其时的历史机缘得以在数十年的时间内不断试验和发展以“村”为单位的自治,并在上世纪20年代获得“模范省”的美誉。民国山西村治的开展既与近代中国地方自治全面铺开的历史背景息息相关,又具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机缘。首先,民国初年地方自治制度经由短暂的停顿之后重新启动,伴随着国家权力向下扩张的趋势,自治单位由县拓展到市、乡一级。乡村秩序的重整和维系与国家权力发生制度性联系。其次,近代乡村自治在河北翟城村和定县的示范性实践对山西村治产生辐射性影响,以村为单位发展农村自治的路径由此受到启发。再次,民国山西村治的开展与当时山西地方当政者的治理理念具有不可忽视的联系。民国时期山西的政治经济建设相对于其他省份而言,一开始就具有纲领性特征,政治经济改革总是在理论研究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全面推进。1917年之后以发展实业、兴办教育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山西新政渐次推广,随即1918年以民德、民智、民财为主要内容的用民政治思想提出。1920年10月山西省署拟定村自治分期进行办法呈报中央政府核准施行。